六、合作单位
玉溪象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南赛区)
新昌县体育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赛区)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总决赛)
七、协办单位
玉溪科教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西南赛区)
厦门市集美区乒乓球协会(总决赛)
八、比赛时间、地点及参赛区域
(一)东北赛区
1.报到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7 点前
2.竞赛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12 日
3.离会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12 点前
4.竞赛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体育馆
5.参赛区域: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
(二)西北赛区
1.报到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17 点前
2.竞赛时间:2025 年 10 月 18 日-19 日
3.离会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12 点前
4.竞赛地点:宝鸡市体育馆
5.参赛区域:山西、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
(三)西南赛区
1.报到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17 点前
2.竞赛时间:2025 年 10 月 18 日-19 日
3.离会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12 点前
4.竞赛地点:玉溪体育运动学校篮排乒羽馆
5.参赛区域: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西藏、澳门、香港
(四)东南赛区
1.报到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 点前
2.竞赛时间:2025 年 11 月 15 日-16 日
3.离会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2 点前
4.竞赛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小球中心
5.参赛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海南
(五)总决赛
1.报到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 17 点前
2.竞赛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7 日
3.离会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12 点前
4.竞赛地点:厦门理工学院体育馆
九、竞赛项目
1.分区赛:混合团体
2.总决赛:混合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十、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院校,不含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3.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4.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5.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正常录取,且未享受任何与体育有关优惠政策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学生(研究生以该运动员本科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办法为准)。
6.每名运动员全部在读期间可报名参加 2 届中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甲组(原中国大学生阳光体育乒乓球联赛)。运动员参赛情况以上秩序册为准,同届参加总决赛的除外。
十一、参加办法
(一)分区赛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按各赛区划分区域报名参赛,每单位限报 1 队。
2.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男、女运动员各4-6 人。
3.每个分区赛最多限报 32 支队伍,以报名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二)获得总决赛资格办法
1.分区赛前 8 名可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获得资格的学校必须在总决赛前确认是否参赛,分区赛和总决赛参赛运动员可不是同一人,但算为一届参加次数。
2.如出现参加总决赛资格弃权,未取得总决赛资格的学校可提出递补申请,根据申请学校所在赛区参赛学校数量及获得的名次、赛事承办情况等综合权衡后依次递补。
3.获得总决赛资格的运动队确认参加团体比赛后,可从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中最多报男、女各 4 人参加单打比赛。
十二、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 1),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东北、西北、西南赛区于 2025 年9月26日17:00前,东南赛区于 2025 年10 月24 日17:00 前将盖章报名表电子扫描件(PDF 格式)和报名表(未加盖公章的 EXCEL 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sjtuchenwei@126.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各参赛队在报名结束后,如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说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同时不能进行人员递补,如有无故弃赛情况,将取消所在学校各奖项评选资格。
3.每校须报一名学生新闻官,为参赛运动员。
十三、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
1.团体赛比赛共进行 7 场比赛,分为:
混合双打
男子单打
女子双打
女子单打
男子单打
男子双打
女子单打
第一场为混合双打、第三场为女子双打、第六场为男子双打,其余的四场单打出场顺序采用抽签办法决定。运动员不得兼项。
2.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全部名次。
3.比赛为七场四胜制,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 11 分制。第一阶段七场全部进行,第二阶段一方先胜四场则剩余比赛不再进行。
(三)单项比赛
1.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
2.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 11 分制。
十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
2.如参赛项目不足八人或八队(含),则按实际参赛数量减一录取名次。
(二)奖励办法
1.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3.优秀组织奖(重点推广学校):鼓励在本校开展选拔赛,本学年参赛人数多于 150 人,将视为重点推广学校。学校在赛后将秩序册、成绩册发至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将在总决赛结束后颁发优秀组织奖。
4.比赛期间将评选“全胜奖运动员”(运动员须全部上场,并获得全胜)。
十五、器材及服装
(一)运动员服装要求
1.各参赛队服装统一,运动员应着运动短袖、短裤上场比赛,每名运动员应备 2 套运动短袖,一套深色,一套浅色(但不得是白色或近似白色),比赛双方需穿着不同颜色的服装进行比赛。男子和女子双打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底色应相近。
2.短袖背后应印有学校校名的全称和参赛运动员中文姓名。
3.各参赛队须有统一的出场服。在开幕式、颁奖仪式中,各参赛队应着统一服装入场。
(二)比赛运动员不得使用水溶性胶水(有机胶水)
十六、报到
(一)报到地点
1.东北赛区:沈阳工业大学体育馆(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
2.西北赛区:宝鸡万利酒店酒店大厅(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鸡高新开发区火炬路中段 12 号)
3.西南赛区:柏曼酒店(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 25 号)
4.东南赛区:新昌县小球中心(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京福线辅路与沿江西路交叉口)
5.总决赛:厦门晶邦大酒店(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北二路 22 号福楼商业大厦)
(二)交验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报名表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大表;
4.本科阶段录取新生名册;
5.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 10 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 2 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6.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7.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 2);
8.本校 2 号(160cm*240cm)校旗。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七、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八、技术官员
根据《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裁判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试行)》。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临场裁判员等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选派。
十九、经费
1.食宿费: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收费标准为西北赛区、西南赛区 255 元/人/天,东南赛区、东北赛区、总决赛 315 元/人/天,超编人员不予接待。
2.申诉费: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 2000 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由会组委会代收后上交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3.保证金: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保证金,每队 3000 元,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4.其他费用自理。
二十、赛风赛纪
1.各参赛院校应加强赛风赛纪管理。
2.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对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二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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