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故事的主题是
「 贝克汉姆」
贝克汉姆是世界足坛迄今为止最靓的仔。
毋庸置疑,小贝是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足球偶像。和那些年在球场上干架打滚的英超大老粗不一样,他不仅在绿茵场内潇洒漂移,还在绿茵场外收集目光。英国评论家马克·辛普森甚至专门为小贝发明过一个新单词,“Metrosexual”,专指以他为典型代表的一群男性:超级注重装扮,性取向也正常。
1998年是贝克汉姆靓仔人生的第一个标点。在法兰西的草地上,他第一次暴露自己身为英格兰球员的秉性,对阿根廷坏蛋奉上了一记年轻气盛的撩臀脚,酷似流氓招式,却将以足球流氓闻名绿茵的英格兰带回了老家。不过你不得不承认,尽管动作有些粗鄙,尽管手段有些庸俗,但混不吝甩着金发下场的小贝还是那么地靓仔。
这个世界偏爱靓仔。
贝克汉姆不是被偏爱的那个,而是被宠爱的那个。西班牙作家曾为他撰写传记,名字起得肉麻,叫做《白色天使》。伦敦奥运请他担当大使,驾驶一艘游艇护送奥运圣火,横穿泰晤士河的塔桥。在他的年代,全世界的女孩将他的海报贴在床头,全世界的男孩将头发梳成飞机,坠落在老特拉福德的看台。那是一个制造万人迷的时代,在消费主义和流行文化的显微镜下,白天使的每个毛孔都熠熠生辉。
现代足球与之同行,不可阻挡地变成金钱和商业的游戏。直到今日如你所见,那些富裕的、辉煌的、夺目的巨头正联合起来,试图以一种“超级”的方式凌然普罗大众之上,将足球世界化为钞票的斗场。但同样如你所见,那些贫穷的、黯淡的、微小的人们还在坚持尊严,为足球生命肉搏。他们应该仍然记得,现代足球本源于烂泥地里的肉搏。
贝克汉姆毫无疑问当然是工人阶级的一员,他来自伦敦,属于伦敦东区。这里是柯南道尔小说里的谋杀现场,也是王尔德浇筑《道林·格雷的画像》的工坊,还是绿洲乐队专辑封面的拍摄画廊。在这里,无处可去的流浪汉可以安眠,穷困潦倒的天才们可以驻足。而贝克汉姆,他只在这里进过100个球。
贝克汉姆是靓的偶像,他不缺足球的故事,面对希腊的救世一脚,足以让他登临英国足球的名人殿堂。他也不缺世俗的成功,即便是退役绿茵多年,他仍然是时尚与潮流的代名词,用一张张写真调动着大众的情绪。但贝克汉姆难言是美的偶像,迷人的微笑可以向绿茵投下商业的炸弹,但炸不倒国王竖起的衣领。
我们应该遗憾,因为弗格森的那记飞靴,还是没能击落这架轰炸传统绿茵的战机,反而为他换装换弹—以前他是含着糖踢球,现在终于带点血了。我们也不应该遗憾,因为我们无法控制地爱着贝克汉姆,爱他在球场上兜出的彩虹,爱他在杂志上刊出的肉体。我们爱贝克,爱他亲吻而来的一记记耳光。
在伟大祖国的南方,Beckham还常常被翻译成碧咸。碧咸是粤语的发音,在普通话的语境里,它是一个粗俗小词的谐音,带着一些市井的放荡不羁。但正是碧咸这个词,准确地将小贝从云层之上拉回人群之间,使之成为被追逐的偶像。碧咸是操着一口伦敦土话的白天使,只不过是跌落凡间的天使。正因为如此,我们都爱“碧咸”。
以有趣对抗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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